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公益广告播出不能少于多少条?
释义
    律师分析:
    公益广告播出数量不得少于4条(次)。公益广告是不以营利为目的而为社会提供免费服务的广告活动,通常由政府有关部门来做。《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广播电台在11:00至13:00之间、电视台在19:00至21:00之间,公益广告播出数量不得少于4条(次)。
    【法律依据】:《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播出机构每套节目每日公益广告播出时长不得少于商业广告时长的3%。其中,广播电台在11:00至13:00之间、电视台在19:00至21:00之间,公益广告播出数量不得少于4条(次)。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31 1:5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