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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药品三个月下架规定
释义
    药品的法律法规中规定药品距失效期3个月禁售。一般药品在距失效期3个月以内就禁止销售了,就是距失效期3个月以上的,也不能销售。三个月内到期的药品下架不下架国家没有明文规定,但医院为保用药安全,采取较严格的管理,所以许多医院不经营三个月过期的药品。药品是特殊商品,不允许搞促销的。
    一般药品在距失效期3个月以内就禁止销售。药品有效期是指药品在一定的贮存条件下,能够保持质量的期限,药品经营企业应当严格执行本规范。药品生产企业销售药品、药品流通过程中其他涉及储存与运输药品的,也应当符合本规范相关要求。劣药是假药之外不符合药品标准的药品。劣药不仅不能治病,反而可能贻误病情,危害人身安全。因此,本法在规定禁止生产、销售假药的同时,还规定禁止生产、销售劣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禁止生产、销售劣药。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为劣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劣药论处:
    (一)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
    (二)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
    (三)超过有效期的;
    (四)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未经批准的;
    (五)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及辅料的;
    (六)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四十九条 药品包装应当按照规定印有或者贴有标签并附有说明书。
    标签或者说明书应当注明药品的通用名称、成份、规格、上市许可持有人及其地址、生产企业及其地址、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标签、说明书中的文字应当清晰,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事项应当显著标注,容易辨识。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外用药品和非处方药的标签、说明书,应当印有规定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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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9:3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