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汽车报废零件不全能不能报废 |
释义 | 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是不影响汽车整体性的小零件,一般是可以的,但是根据规定,汽车报废时必须保证完整性,车主不能够拆除座椅或者轮胎才进行报废,在报废时,工作人员会对车辆进行查验认定,判定符合报废车辆标准后,才会发《汽车报废通知书》。拿到《汽车报废通知书》以后,车主可以自行选择一家符合规定的机动车回收企业将车辆送往并进行解体处理。报废车辆解体要求汽车发动机与车辆分离、并且发动机缸体要求被打破、车架要求被割断。同时机动车回收企业将会给你开具证明。这个证明的作用就是证明这辆已经报废的车辆已经被销毁处理了。销毁的细节将会被拍摄照片记录下来。随后车主可以持证明到辖区车管所进行登记。这样整个车辆报废的手续就办理完成了。 汽车报废标准 汽车报废标准:1、9座(含9座)以下非营运车辆达到15年报废年限,要求继续使用的,不用审批,检验合格后可延长使用期限,但每年需要检验两次,超过20年的次年每年需检验4次。2、旅游载客汽车及9座以上非营运车辆使用达到报废年限的,需继续使用的,按规定办理检查可延长使用年限,最长不超过10年。旅游载客汽车每年检验4次;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每年2次,超过15的,次年每年检验4次。3、营运大客车达到报废年限的需继续使用,按规定办理检验,延迟报废时间不能超过4年,延迟期间每年检验4次。4、以上车辆在一个周期内连续检验3次不合格的,收回号牌和行驶证,并办理所有人注销登记。5、营运车转非营运车及非营运车转营运车一律按照营运车辆规定进行报废。 汽车如何报废 机动车报废处理:1、达到国家强制报废的机动车,车主应携带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车证和原车,首先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机动车回收企业,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机动车回收企业确认机动车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2、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副本交回车管所。3、车管所给车主开具《机动车注销证明书》,然后车主再持《机动车注销证明书》去办理销养路费等其他车辆相关手续,报废手续就算完成。根据公安部的规定,机动车报废后,机动车所有人再购车办理新车入户,可以按规定申请继续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 法律依据: 《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报废汽车(包括摩托车、农用运输车,下同),是指达到国家报废标准,或者虽未达到国家报废标准,但发动机或者底盘严重损坏,经检验不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或者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本办法所称拼装车,是指使用报废汽车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车架(以下统称“五大总成”)以及其他零配件组装的机动车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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