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京视同缴费年限是哪一年 |
释义 | 北京的视同截止日期是一九九五年。视同缴费年限,也指视同工龄年限,参保人在实行养老保险制度之前,国家政策规定认可连续参加工作年限,将会被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在1995年结束的缴费,然后北京开始实行社保统筹制度。 大概是1992年到1996年这将近4年多的时间,逐步的在落实养老保险的实际缴费。所以有些地区比较早,也就是说他1992年可能建立了实际缴费。 但是有些地区可能比较晚,在1993年或者说1994年,才建立养老保险的实际缴费。甚至有些地区更晚一些,那么就到了1995年,最晚是不晚于1996年建立养老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如果你所在的地区,从1996年才开始建立实际缴费年限。那么也就意味着1996年之前的工作年限,都可以被认定为是视同公民。所以相对于其他地区而言,自己的视同工龄可能也会更长一些。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由于1992年之前参加工作的人群会变得越来越少,因为他们都是属于退休人员了,所以不存在这样的在职人员。所以将来企业单位的退休职工,可能就不再拥有视同工龄。最终都按这实际社保的交费,来确定自己养老金的待遇。 那么我们的视同工龄,对于我们个人今后养老金的待遇有什么好处呢?可能很多人并不了解,其实拥有视同缴费年限和没有视同缴费年限是有很大的差距。视同缴费年限这一部分,是直接可以计算成为我们过渡性养老金的待遇。拥有的视同缴费年限,而且你的视同缴费年限比较长,那么你最终可以单独的额外的,获得一部分过渡性养老金。并且视同缴费年限的平均缴费指数也是比较高的,一般都可以达到120%~140%左右。就算是比较低的地区,大概都是100%。比起很多人的实际缴费的平均缴费指数还是要高一些的。所以说这就是拥有视同工龄的好处,因为你可以多获得更高的退休养老金。 法律依据 《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第三十五条规定,本规定所称的缴费年限是指企业和城镇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本市实施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前,按照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由此可知,视同缴费年限必须是按照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连续工龄需要全面考量该职工的个人工作经历,并依据相关国家规定进行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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