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答: “老有颐养”是指老年人健康、文化、幸福养老的理念,目的是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和幸福感。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国家鼓励各地建设协调养老示范带,充分发挥社区资源和作用,推动医疗、教育等部门与养老事业的融合,提高养老服务质量和覆盖率,满足老年人多元化、个性化的需求。协调养老示范带应具备完备的老年人服务设施和服务机构,如养老院、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能够为老年人提供全方位的、多样化的服务。同时,还需要充足的专业人员,如护士、康复师、心理咨询师等,确保老年人得到专业的照护和关爱。良好的社区环境和氛围也是协调养老示范带的重要组成部分,应为老年人提供安全、便捷、舒适的生活条件,促进老年人之间的互动和交流。政府在推行协调养老示范带方面也起到了重要作用,应加大力度支持和补贴示范带建设,促进服务质量和覆盖范围的不断提高,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 国家鼓励各级政府和社会团体组织、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发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推进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等部门与养老事业融合,提高养老服务质量和覆盖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