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实线是否可以掉头啊 |
释义 | 一、单实线可以掉头吗1、单实线不可以掉头。无论是单黄线还是双黄线,只要是实线,严禁跨越。在大多数可调头的路口,路面施划的标线由实线变为虚线,以指示车辆可调头。一旦地面标线为实线,路口又有左转信号灯,调头车辆需待左转信号灯变为绿灯后方可调头行驶。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第九十三条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二、什么情况下可以压实线1、突发情况绕行避让,路段前方发生交通事故或因自然灾害造成道路通行受到影响等;2、现场有交警指挥,当现场有交警指挥时,应按照交警的指挥通行;3、避让执行特殊任务车辆,如果因避让消防车、救护车等正在执行特殊任务的特种车辆而压实线,不会被记分。 请问实线在特殊情况下能否变道 法律分析:在这种情况下,实线变道是可以的。但是,摄像头不清楚我们遇到的问题,还是拍到了我们实线变道的画面,由于这是违规行为,我们会收到违章的处罚。不过不要担心,这个是可以解决的。在收到违规处罚之后,及时调取行车记录仪上的证明信息,一并交到交警大队,提出复议,通常来说,复议都能通过,我们就不用被扣分罚款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公司股份是否可以免费转让 公司股权可以免费转让,但必须缴纳相关的税并进行工商变更。《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法人变更是否可以找代理 法人变更可以找代理。需提交以下材料: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企业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对企业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文件;其他相关材料。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免职程序,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企业法人组织章程的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六条企业法人申请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应当向原企业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对企业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文件;(二)对企业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三)由原法定代表人或者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分公司是否可以进行股权投资 分公司不可以进行股权投资,因为分公司没有股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分公司没有法定代表人,不能申请破产以及独立申报债权,分公司注销后不需要进行清算。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公司分立是否是可以减少资本公积金 公司分立是不可以减少资本公积金的,资本公积金是不能用来弥补亏损的。公司分立必须进行资产评估,还应当把财产做相应的分割,编制资产负债表以及财产清单。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第一百七十六条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该内容由 刘倩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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