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可以的。 1、本地户籍的职工 辞职 之后提取 公积金 ,首先要领取《失业证》,拿着《失业证》、 身份证 、公积金卡到有关部门办理提取业务。 2、外地户口的职工离职之后,想要提取公积金则需要准备公积金申请表,企业会给一份《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带着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公积金存折或者公积金卡等去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提取手续。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 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