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卫生许可证要怎样办理 |
释义 | 1、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资格证明(董事会决议、章程或任命文件)一份; 2、生产经营场地场所的使用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 3、生产经营场所场地平面布局图二份。应标明比例尺(比例为1:100)、室内各功能用房,基本要素(尺寸、名称、设施名称及个数),可自行手绘或用电脑绘制; 4、生产经营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二份。应标明方向、街道名称、生产经营场所所在位置与周围建筑、相邻单位的关系; 5、卫生许可证申请书三份。申请单位名称写明全称或法定简称,加盖公章(与营业执照申请单位名称一致。个人不盖章)。单位地址、使用面积、卫生设施按实际情况填写详细,申请许可项目填写生产经营范围和种类,空格处以“无”字填写; 6、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申请书一份。“项目类别”一栏填写新建、改建、扩建、还是续建,空格处以“无”字填写; 7、餐饮企业应有企业卫生管理制度; 8、餐饮企业生产经营场所位于地下空间的,需提供环保部门开具的批文;餐饮企业生产经营场所位于居民住宅楼内的,需提供不扰民证明; 9、法人或负责人培训证明(依据同上); 10、《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竣工验收卫生认可书》; 11、申请单位在工商管理局取得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第九条 申请人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餐饮服务许可申请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与制作供应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制作供应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洗手、采光、照明、通风、冷冻冷藏、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三)具有经食品安全培训、符合相关条件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以及与本单位实际相适应的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布局和加工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五)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条件和食品安全培训的有关要求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 第十条 申请《餐饮服务许可证》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餐饮服务许可证》申请书; (二)名称预先核准证明(已从事其他经营的可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