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律师会见录音录像的保密制度是司法实践中的重要措施,但不同国家的具体做法存在差异。在国内,律师会见录音录像的保密制度主要依据司法解释及相关规定进行。而在国外,各国的律师会见录音录像的保密制度有所不同,如美国的《律师保密制度》,欧洲的《人权法》等都有涉及。因此,律师会见录音录像的保密制度在不同的国家都需要具体情境下进行分析和比较。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八十三条:律师代理案件的过程中,应当保守所知道的当事人的机密。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对于被告人及其辩护人、代理人的律师,法院应当提供足够的时间和条件,进行与被告人的会见和辩护。 3.《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八条:受监管的人员有权会见其律师,所会见的律师应当保守被监管人员的机密。 4.《人民法院诉讼费用收取办法》第六条:当事人可以就涉及其个人隐私、商业秘密、个人财产收入等的案件,要求法院不公开审判庭审实况录音、录像等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