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属于重大行政决策范围 |
释义 | 重大行决策范围为: 1、制定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2、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 3、制定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4、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 5、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提交决策机关应当报送下列材料: 1、决策草案及相关材料,决策草案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应当包含公平竞争审查的有关情况; 2、履行公众参与程序的,同时报送社会公众提出的主要意见的研究采纳情况; 3、履行专家论证程序的,同时报送专家论证意见的研究采纳情况; 4、合法性审查意见; 5、需要报送的其他材料。 综上所述,决策机关应当明确负责重大行政决策执行工作的单位,并对决策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决策执行单位应当依法全面、及时、正确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并向决策机关报告决策执行情况。 【法律依据】: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第十七条 重大行政决策包括: (一)制定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二)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 (三)制定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四)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 (五)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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