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程中途退场清算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中途退场的施工企业应谨慎对待,要证明已完工程量才能主张工程款。同时需注意核定计算、技术资料整理、材料盘点、合同结算、费用结算等事项,并可通过公证和法院申请保全来解决结算问题。 法律分析 无论是主动中途退场,还是被要求中途退场,施工企业均需谨慎对待。除双方对已完工程量达成一致外,施工企业将来要主张已完部分工程的工程款,就必须证明已完工程量,这是首要问题。此外应该注意: 1、对已完各专业工程量进行核定计算,(建设单位,监理,及施工方负责人)参加共同确认,便于结算; 2、现场工程技术资料整理.(包括设计变更,技术经济签证等) 3、进场工程材料盘点. 4、依照施工合同申请与建设单位结算. 5、确认材料供应商,清分包商等费用结算. 6、如因建设单位对施工方提出的相关结算文件不执行应将结算文件委托公证处公证再次申请结算,若仍不能及时结算则起诉当地人民法院申请保全。 拓展延伸 工程合同终止时的退场清算标准及程序是什么? 工程合同终止时的退场清算标准及程序是指在工程项目未完工的情况下,双方根据合同约定或相关法律法规,对已经完成的工作、使用的材料、设备和劳动力进行结算和清算的程序和标准。具体而言,退场清算标准可能包括未完成工作的补偿、已完成工作的验收和支付、未使用材料和设备的返还或补偿、劳动力的结算等。程序方面,通常涉及合同终止通知、工作量核算、材料设备清单编制、验收程序、结算单据的准备和审核等环节。退场清算标准及程序的具体内容会根据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有所不同。 结语 施工企业在面对中途退场时,无论是主动还是被要求,都需要谨慎处理。除了双方对已完工程量达成一致外,施工企业要主张已完部分工程的工程款,必须首先证明已完工程量,这是首要问题。此外,还应注意核定计算已完各专业工程量、整理现场工程技术资料、盘点进场工程材料、依照施工合同申请与建设单位结算、确认材料供应商和清分包商等费用结算。如建设单位对施工方提出的结算文件不执行,应委托公证处公证再次申请结算,若仍不能及时结算则可起诉当地人民法院申请保全。工程合同终止时的退场清算标准及程序是指对已经完成的工作、使用的材料、设备和劳动力进行结算和清算的程序和标准。具体内容根据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而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 发包人对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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