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刑事案件在公安局,也就是侦查阶段的话,侦查机关做出不予立案或者撤案处理决定的,算是彻底结案。 那么,刑事案件结案的条件是什么? 检察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的处理有移送审查起诉、移送审查不起诉和撤销案件三种情形,并有不同的终结条件: 1、移送审查起诉的条件是: (1)犯罪事实和情节清楚; (2)证据确实、充分; (3)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4)各种法律手续完备。 2、移送审查不起诉的条件是: (1)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2)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 3、撤销案件的条件是:犯罪嫌疑人不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在侦查过程中,发现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应当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侦查终结,撤销案件: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规定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法令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以上就是关于刑事结案是不是代表案件结束的相关规定,你清楚了吗?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规定: 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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