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案件如何送达判决书 |
释义 | 法律分析:法院判决书的送达方式如下: 1、留置送达,是指受送达人无理拒收诉讼文书时,送达人依法将诉讼文书,放置在受送达人的住所; 2、直接送达,是指人民法院派专人,将诉讼文书直接交付给受送达人签收的送达方式; 3、公告送达,是指法院以张贴公告、登报等办法将诉讼文书公诸于众,经过一定时间,法律上即视为送达的送达方式。 转交送达是指人民法院将诉讼文书,送交受送达人所在单位代收,然后转交给受送达人的送达方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七条 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 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八十八条 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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