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出入境管理部门刑事案件管辖范围: 一、骗取出境证件案 。 二、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案。 三、出售出入境证件案。 四、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案 五、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案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七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一)持用伪造、变造、骗取的出境入境证件出境入境的; (二)冒用他人出境入境证件出境入境的; (三)逃避出境入境边防检查的; (四)以其他方式非法出境入境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