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的运动神经元病是否可以被视为一个独立的疾病,而不是继往病史?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社保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规定,继往病史是指在保险合同生效前已经存在的疾病。而独立疾病则是指在保险合同生效后新发生的疾病,与继往病史无关。因此,若能证明运动神经元病是在保险合同生效后发生的独立疾病,可以避免因继往病史导致的保险理赔纠纷。 法律依据: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社会保险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保险合同生效前已经存在的疾病,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四条:“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对于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付保险金。”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保险人对于合同中约定的保险责任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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