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判决书可以送达到单位吗 |
释义 | 由于法院可以选择将判决书送达被告人的所在单位、或者原户籍地的公安派出所、或者被告单位的注册登记机关,所以,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不要将刑事判决书送往工作单位。当然,是否批准,决定权在法院。 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 第二百四十七条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内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判前,先期公告宣判的时间和地点,传唤当事人并通知公诉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判决宣告后,应当立即送达判决书。判决书应当送达人民检察院、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并可以送达被告人的近亲属。判决生效后,还应当送达被告人的所在单位或者原户籍地的公安派出所,或者被告单位的注册登记机关。 发给案件当事人,即原告或被告,或者上诉人或被上诉人。如果法院认为判决书有必要发给当事人以外的人或单位,也可能发,特别是刑事判决书。 一、刑事判决书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 1、一审刑事案件宣判后,判决书送达当事人的第二日起十日内为上诉期。上诉期内一审判决书的效力待定。 2、上诉期内无上、抗诉情形的,上诉期满后的那一日判决生效。如果上诉期的最后一日为节假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满之日。 3、通常情况下,自判决书送达之日的第二日起数至第十日为上诉期,第十一日为判决书生效之日。如果第十日为节假日,将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作为第十日,此日后的那一日为判决书生效日期。在上诉期内,当事人上诉或者检察机关抗诉的,一审判决书的效力就始终处于待定状态。 二、不服刑事判决书怎么办 1、申请检察院抗诉;若检察院不抗诉,判决生效后,被害人可以申诉,要求再审。 2、《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3、可以由代理律师、指定的辩护人或是本人在接到一审判决十天内书面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所谓就算上诉被驳回,也是不会在原有的刑期上面加重的,但是申诉和检察院抗诉是有可能被上一级人民法院在原有的刑期上面加重处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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