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刑事判决书送达的范围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或近亲属、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或近亲属、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等。以上需要送达的主体就包含了刑事判决书送达的范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二条 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判决书应当同时送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第二百九十四条 人民法院应当将判决书送达被告人及其近亲属、辩护人。被告人或者其近亲属不服判决的,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辩护人经被告人或者其近亲属同意,可以提出上诉。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的判决确有错误的,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