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同省内异地就医需要备案吗 |
释义 | 同省内异地就医不需要备案。 1、首先确认是省内异地就医还是跨省异地就医,如果是前者则不需要备案。 2、如果是跨省异地就医,参保人员凭借“社会保障卡”在参保地社保中心填写“异地就医备案审批表”办理登记。 3、审批备案后,按照就近原则,在居住地定点1-3家医疗机构,期限一般一年确定一次定点机构社保单位审批后,备案就完成了。 4、跨省异地就医结算时,异地就医人员应持参保统筹地区发放的“社会保障卡”在所选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就医,发生的诊疗费用一律按参保统筹地区的医疗保险政策直接进行联网刷卡结算(包括门诊和住院统筹)。 省内异地就医需要进行医保备案,异地就医一般分为三种情况:一次性的异地医疗、中短期流动,工作岗位不在参保地人员的异地医疗、长期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的医疗。只有已经进行了医保异地备案的人员,在异地就诊才能获得基本医保的报销。 根据相关法律条例规定,异地社保就医,需要办理的手续如下:第一步,县级医院以上的转诊证明。拿一个小城镇的医保来说,如果要去异地就医,先要到县级及以上的医院,一般镇上都会有县级的医院,让医生开一个转诊证明。第二步,到医院社保窗口盖章。医院的社保窗口一般会设在收费口那,拿着转诊证明去窗口,那边的工作人员自然知道怎么帮你弄!第三步,到当地的社保所作个外出治疗的登记。一般城镇都有社保所,可以拨打12333咨询社保所的地址。因为是一个分部,所以可能在不起眼的地方。第四步,外出治疗后拿回县级社保局报销。如果只是门诊的话,就不需要这些手续了,直接去外面先看病,看完回来到社保局报销就可以了。异地就医可以简单定义为参保人在其参保统筹地区以外发生的就医行为。在社会医疗保险范畴内,“异地”一般是指参保人参保的统筹地区以外的其他国内地区,“就医”则是参保人的就医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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