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开捐赠的捐赠人是否有穷困抗辩权呢 |
释义 | 公开捐赠的捐赠人有穷困抗辩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着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是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继续履行赠与义务。 一、导致赠与合同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导致赠与合同终止的情形具体如下: (一)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是指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得由赠与人依其意思任意撤销赠与合同。 (二)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 (三)赠与合同的法定解除。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解除赠与合同,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二、赠与人不履行赠与合同是否可行 赠与人可以不履行赠与合同: 1、为了保护赠与人的利益,在赠与合同订立或赠与人部分履行赠与义务后,赠与人可以不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赠与义务,也可以不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但尚未履行的赠与义务; 2、经济状况明显恶化,严重影响企业生产经营,或使个人家庭生活困难,无法维持正常生计,无法履行扶养义务; 3、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合同成立前,经济状况明显恶化。 三、不是直系亲属可以赠与房产吗? 如果不是直系亲属,也可以申请房地产捐赠。在房屋捐赠过程中,要先签订房屋捐赠合同,再办理合同公证手续,最后到房管局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并缴纳相关税费。赠与人可以在办理财产过户手续前解除赠与合同,但经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得擅自解除。办理房屋捐赠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契税、公证费、合同印花税、贴纸费、登记费等相关税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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