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失业金要怎么领取? |
释义 | 失业保险金领取的条件有三个:缴纳失业保险至少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办理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当符合以上条件后,就带以下证件到所辖社区办理:在公司的解聘报备,公司向社保局递交解聘通知书以及失业证明档案材料、失业登记表等材料,失业人员被解雇之后的失业登记,市社保局审查通过之后领取失业金。 一、领取失业金后医疗保险怎么办 领取失业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如果以后找到新工作了的,转移到新单位缴费即可;如果以后没找到新工作,可以个人缴纳。失业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即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个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及失业保险条例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不能缴纳社会保险。即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养老保险不可以缴纳。但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失业人员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根据我国社保法规定,失业前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且非本人意愿中断就可以的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但不能继续缴存养老保险。 二、主动辞职是否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主动辞职不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领取的条件为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申请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纳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失业保险金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 二、领取失业金的程序是怎样的 1、失业保险金申领放。 (1)失业人员持本人证明以及原单位开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等材料自60日内到市失业保险管理处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登记; (2)市失业保险管理处根据个人缴费记录情况,核定失业保险待遇、标准、期限等; (3)将审核结果通知失业人员,发放《企事业单位职工失业登记证明书》; (4)失业人员持《企事业单位职工失业登记证明书》到指定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领手续和求职登记手续,参加就业培训; (5)失业人员按月进行领取失业保险金登记; (6)失业人员每月持卡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2、失业保险待遇审核 (1)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办理程序:失业人员按月到市失业保险管理处制定经办机构进行登记;市失业保险管理处按月将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金和医疗补助金划入失业人员在指定银行开设的失业保险个人账户; (2)一次性支付失业保险办理程序:失业人员持申报材料到市失业保险管理处办理一次性申领手续; (3)住院医疗补助金办理手续:失业人员凭申报材料向市失业保险管理处申请,市失业保险管理处据实核定; (4)失业人员生育医疗补助金办理程序:失业人员凭申报材料向市失业保险管理处申请,市失业保险管理处据实核定。 三、辞工可以领失业保险吗 辞职后不可以领取失业金。可以依法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依照《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应具备下列条件: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本人及其所在单位已经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用满1年的;2、出于非本人意愿原因中断就业的;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而辞职属于本人主动中断就业的行为,不符合以上条件,不可以领取失业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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