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罚款 罚金 不得税前扣除,根据以下文件规定,凡是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 而交付的罚款、罚金、滞纳金是不允许扣除的,但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 违约金 (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 诉讼费 可以扣除。这就要求企业财务人员要对发生的业务进行判定。对罚款不能一律对待。要看性质。 国税发[2000]84号第六条规定:除条例第七条的规定以外,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也不得扣除: (一) 贿赂等非法支出; (二) 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交付的罚款、罚金、滞纳金; (三)存货跌价准备金、短期投资跌价准备金、长期投资减值准备金、风险准备基金(包括投资风险准备基金)以及国家税收法规规定可提取的准备金之外的任何形式的准备金; (四)税收法规有具体扣除范围和标准(比例或金额),实际发生的费用超过或高于法定范围和标准的部分。 第五十六条 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可以扣除。 国税发[1997]191号第二条规定:关于逾期还款加收罚息处理问题纳税人逾期归还 银行贷款 ,银行按规定加收的罚息,不属于行政性罚款,允许在税前扣除。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