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时要提交哪些材料? |
释义 | 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时,要提交下列材料,即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强制执行申请书;生效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被担保的财产清单等材料。 一、关于劳动仲裁不执行的问题 劳动仲裁胜诉后,劳动者可以携带生效的裁决书到当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1、只有法院执行庭有强制执行的权力;仲裁裁决书或法院判决书生效后,可以向法院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2、执行费,对方承担(个别地区要求申请人先垫付执行费,执行后再返还给申请人);3、可以查封对方的银行账号、车辆、厂房、应收账款等资产。所以申请强制执行的时候,申请人需要尽可能多的提供对方的银行账号或其他财产的信息,以供法院执行人员去尽快执行;4、需要写一份强制执行申请书(法院有样本,到那抄写一份即可)、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裁决书或判决书的复印件及对方的资产情况。 二、如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劳动仲裁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劳动仲裁要向企业所在地的区级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根据法律规定向法院申请执行需要提交文件: (1)申请执行书。申请执行书中应当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以及申请执行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 (2)执行根据的生效法律文书; (3)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法人申请应当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申请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4)如果代为申请执行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三、判决后如何申请执行程序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申请强制执行应当准备以下材料:1、强制执行申请书;2、证明申请执行人主体资格的材料一份,受委托代为申请强制执行的,一并提供委托代理资料;3、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4、被申请人财产线索清单及被执行人住址、联系方式等材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第二百四十条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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