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纠纷法院强制执行怎么执行 |
释义 | 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法院受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5、采取强制措施。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什么是民事纠纷: 民事纠纷可由债权人以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在债务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可依法采取。 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是多久: 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是六个月,从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开始计算。强制执行是由于在发生一些事件的时候,往往会有一些人用这样或者那样的理由来抵制甚至阻挠相关部门的调查,这时候也只能使用强制执行来进促进案件的调查。如果你的情况比较复杂,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五条 执行工作由执行员进行。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人民法院根据需要可以设立执行机构。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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