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办身份证的地方如下: 1、办身份证的地方是公安局或者派出所; 2、如果是在异地办理身份证,需要去居住地公安机关指定异地受理点办理,需要户口簿和居住证。 申领和补办换身份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 2、申请人原申领的居民身份证; 3、申请人的《数码照相回执》; 4、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身份证办理流程如下: 1、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2、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3、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试行条例》 第七条 公民应在常住户口所在地申领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待定的,应在现住地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其申领办法由公安部另行规定。 国外华侨和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同胞回归定居的,在办理户口登记手续的同时申领居民身份证。 第八条 外国人加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在中国境内居住的,在办理户口登记手续的同时申领居民身份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