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找不到当事人能立案吗 |
释义 | 找不到当事人也是可以立案的,具体如下: 1、如果是刑事案件的,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公安机关就会依法立案; 2、如果是民事案件,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一、犯罪嫌疑人具有的法律权利如下: 1、获得法律帮助的权利。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 2、委托辩护人的权利。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规定期限内,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3、申请回避的权利。对检察人员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检察人员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犯罪嫌疑人有权要求其回避; 4、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5、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利。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和聘请的律师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6、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的讯问,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7、要求解除强制措施的权利。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于人民检察院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8、申请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的权利。对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犯罪嫌疑人可以申请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 9、对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申诉的权利。犯罪嫌疑人对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可向人民检察院申诉; 10、核对笔录的权利。讯问笔录应当交犯罪嫌疑人核对,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犯罪嫌疑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纠正; 11、对侵权提出控告的权利。对于检察人员侵犯公民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提出控告的权利; 12、获得赔偿的权利。犯罪嫌疑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因人民检察院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受到侵犯的,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二、立案的条件如下: 1、案件属于本机关的管辖范围之内,如果不属于本机关管辖范围内就要进行移交; 2、司法机关在审查提交的来源材料以后,包括控告或者自首等,要确认是否真的存在犯罪事实。 综上所述,找不到当事人也是可以立案的如果是刑事案件的,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公安机关就会依法立案;如果是民事案件,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立案需要案件属于本机关的管辖范围之内,如果不属于本机关管辖范围内就要进行移交;司法机关在审查提交的来源材料以后,包括控告或者自首等,要确认是否真的存在犯罪事实。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 对立案材料的审查和处理立案的条件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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