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果对方出现无力抚养子女、不尽抚养义务或者虐待子女等情形或满十周岁的子女有意愿跟随另一方生活等情形,有抚养能力的一方提起诉讼要求变更抚养权,则有很大可能会获得抚养权。已确定抚养权归属,要对抚养权进行变更的话,除双方协商一致按约定变更外,可通过提起诉讼要求对孩子抚养权进行变更,但应有明确的变更依据,如对方出现无力抚养子女、不尽抚养义务或者虐待子女等情形或满十周岁的子女有意愿跟随另一方生活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