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已经缴纳了最少1年公积金; 2、个人信用情况良好,没有逾期还款记录; 3、有稳定的收入,有贷款还款能力; 4、有购房行为,并按照要求缴纳了首付; 5、个人名下无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 满足条件的用户即可在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受托银行咨询自己公积金贷款的资格,确认自己可以进行公积金贷款之后,在银行领取公积金贷款资料夹,并按照要求进行资料填写。 用户在填写好相关资料后,可携带好银行要求的资料,例如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单身证明、购房合同、首付证明等资料前往银行进行公积金贷款申请。 用户将资料全部提交给银行,进行了贷款申请之后,银行会根据用户提供的贷款资料,对用户进行综合贷款审核,并于借款人商议确定贷款额度、贷款利率、贷款期限以及贷款还款方式,最终审核通过后会电话通知用户前往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用户在接到通知后,前往银行签订贷款协议,并办理相关抵押手续,然后最终由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贷款进行终审,审核通过银行便会直接放款到开发商账户,贷款人后期按照银行要求进行贷款还款即可。 用户在进行公积金贷款时,要想更划算,那么可以想办法提高自己的贷款额度,一般不同地区公积金贷款额度的审核标准不同,因此用户在贷款前可以了解清楚自己所在地的公积金贷款额度的审核标准,然后提高自己的额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