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审批手续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一、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一)申报材料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指工业建设项目用地) 3、项目用地平面布置图 (二)办事程序 提出申请—现场踏查—办理项目用地预审手续—区国土资源局初审—上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批 (三)承诺时限 对手续齐全、符合用地条件的,自大厅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上报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审批。 二、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建设项目用地审批 (一)申报材料 1、建设项目用地申请(指单位用地)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原国有土地使用证 4、房屋产权使用证 5、废弃地鉴定书及现状照片(指占国有废弃地的) 6、国有土地权属证明(有《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除外) 7、项目立项批准文件(指单位用地的) 8、身份证复印件(①个人申请用地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申请用地提供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9、用地单位资质证明(指单位用地,包括组织代码证和企业营业执照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部队除外) 10、土地评估报告 1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划拨供地除外) 12、项目平面布置图 13、勘测定界报告书及勘测定界报告图(指单位用地) 商业、旅游、房地产开发等经营用地一律实行踏查——办理用地手续——上报初审——例会审查——区政府审批——大厅核发《建设用地批准》 (二)办事程序 提出申请——领取审批表——现场委托——实地踏查——办理用地手续——上报初审——例会审查——区政府审批——大厅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三)承诺时限 对手续齐全、符合用地条件的,自受理之日起,单位申请项目用地30个工作日内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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