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沧州中考政策 法律问题 |
释义 | 法律分析: 1、公办普通高中招生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市)、渤海新区所属公办普通高中在本县域内招生,中心城区公办普通高中在中心城区范围内招生。 2、关于严格管理招生计划,各县(市、区)要按照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要求,根据实际办学条件,统筹考虑、科学编制普通高中招生计划。3、严禁违规招生。严禁普通高中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免试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 法律依据: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 严格管理招生计划。各市要将每所普通高中学校年度招生计划控制在2000人以内,起始年级班额控制在55人以内,不得出现新的大校额、大班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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