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目前举办夏令营并不需要专门资质。从举办机构来看,除了学校、共青团等官方或公益团体外,主要有旅行社、培训机构、专门从事夏令营业务的机构等。其中,旅行社和培训机构仅仅有承办旅游业务资质和培训资质,主管单位分别为旅游部门和教育部门。而众多专门从事夏令营的机构却既没有旅游资质,也没有培训资质,监管主体也不明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第二十八条 设立旅行社,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为其提供旅游服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取得旅游主管部门的许可,依法办理工商登记: (一)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二)有必要的营业设施; (三)有符合规定的注册资本; (四)有必要的经营管理人员和导游;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