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破产公司怎样清算 |
释义 | 1、成立清算组2、展开清算工作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开展以下业务:(1)接管公司财产(2)了结公司未了业务(3)收取债权、清理债务(4)分配剩余财产(5)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吊销营业执照。3、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申报债权的时间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不同,要求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并且要求在60日内至少在报纸上至少公布三次以上,未接到通知书的,在第一次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申报债权。4、提出清算方案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拟定提出清算方案,报股东会讨论通知或者主管机关确认。清算方案的主要内容有:(1)清算费用(2)应支付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3)应缴纳的税款(4)清偿公司债务(5)分配剩余财产,清算组在支付了上述几项费用,如果仍有剩余财产,按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再次分配(股份公司按股权分配)(6)终结清算工作。清算组在终结分配后,应制度清算终结报告,报股东会或主管机关认可,后申请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吊销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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