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非破产清算应该按照以下流程进行:1、公司依法成立清算组;2、由清算组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3、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4、以公司财产清偿债务,分配剩余财产;5、清算完毕后,制作清算报告,办理公司注销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