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人组织解散有哪些 |
释义 | 1、非法人组织是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 2、非法人组织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登记。设立非法人组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3、非法人组织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其出资人或者设立人承担无限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4、非法人组织可以确定一人或者数人代表该组织从事民事活动。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非法人组织解散: (1)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出资人或者设立人决定解散; (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一、法人成立的条件 1、依法成立 (1)法人组织的设立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包括它的组织机构、设立方式、经营范围和方式等必须合法。 (2)法人成立的审核和登记程序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法人拥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这是法人开展活动和发展的物质基础,也是法人承担民事责任的前提和保障。所谓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一般而言,“财产”是对企业法人的要求,“经费”则是针对非企业法人而言的。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法人的名称是其拥有独立人格的标志,也是区别于不同法人的标志,法人的名称权是财产性的权利,除了享有专用权之外,还可以转让、出卖。 二、法人组织的含义 现代多数国家的法人理论认为,法人是区别其成员的个体意志和利益,享有独立的法律人格,拥有独立的财产和利益,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中国的民事立法对上述理论持肯定态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七条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组织或者非法人组织都是一种组织形式,广泛存在于社会活动中。组织必须是合理登记,才能合法组织活动。成立一个法人或者法人组织是不容易的,不仅要设立机构,还要有一定的资金流动。组织有成立就会有解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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