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由单位办理。通常情况下,单位职工的社保卡是由单位集中进行办理,参保之日起三个月内单位的人事部门也会统一去社保局领卡,参保人的社保卡到手后去银行或定点医院进行激活就能正常使用了。2、个人办理。如果参保人是以个人名义参加社保,那么在办理时可咨询经办人员领卡时间可领卡地点,收到领卡通知后前往规定地点领取即可,之后激活就能正常使用了。3、换单位前未领卡。如果参保人再换工作单位之前未及时领取到这保卡,而且原单位已经向社保局提交了自己的制卡材料,那么可由原单位帮忙领取或者是自己去社保局领取。如果社保卡制卡资料是由新单位提交的,那么就就由新单位领取社保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