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房屋有质量问题就可以退房 |
释义 | 下列房屋有质量问题能退房赔偿: (一)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呈现结构性炸裂、倾斜、崩塌的; (二)交付使用后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实不合格的; (三)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不能修复或经修复仍不能达到约定质量标准的。 一、购买的房屋出现明显的质量问题要怎么维权 1、购房者认为开发商交付使用的商品房属于主体质量不合格的,首先购房者应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的规定,购房者有权退房,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2、购房者所购买的房屋质量问题不属于主体质量不合格,但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购房者也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一般是指购房者所购买的房屋出现严重质量问题,且该质量问题通过修复等亦无法保证购房者人身、财产安全及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形。3、购房者所购买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但尚未达到“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这一严重程度,在保修期内,开发商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如开发商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购房者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开发商承担。入住以后出现质量问题应注意分清责任,保留证据,要求开发商保修时最好是书面提出,并让开发商予以确认,可作为以后诉讼的证据。 二、购买期房退房需要些什么手续 购买的期房退房一般要符合下列条件: 1、出现不可抗力,无法履行合同,取得房屋; 2、卖方出现违约行为,且因该行为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3、期房如已竣工,因主体结构质量问题无法交付; 4、其它退房应满足的条件。 以上条件满足其一,即可退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三、业主可以要求退房的情形有哪些 业主可以要求退房的情形: 1、房屋延期交付; 2、合同无效; 3、未经买方同意,开发商变更设计; 4、房屋面积误差超过百分之三; 5、房屋质量不合格影响使用; 6、房屋产权有问题; 7、合同欺诈等其他问题; 8、延迟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 9、不能办理抵押合同; 10、在建工程。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七条 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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