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统考身份证丢了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 户籍、身份证管理单位是各级公安部门,如果你的身份证丢失,可以到你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一张《户籍证明》,以此证明你的身份。去派出所前需要先在学校开具一份证明,以此证明你的身份及身份证丢失(因为你没有《户口簿》,持学校的常住人口登记表也行),并携带一张近期免光照片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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