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著作权法不保护的客体包括: 1、通用数表、历法、单纯事实消息、法律、法规; 2、未完成创作的作品; 3、作者为外国人或组织,且该作品不属于在中国首次出版、作者所在国与中国订有相关协议或同为相关组织成员等范围之一; 3、著作权法不保护的其他客体。 著作权的特征是: 1、著作权自作品完成时自动产生; 2、专有性,即著作权人排他性的享有相应的著作权; 3、地域性,即除加入国际公约或缔结双边协定外,一个国家法律所保护的某项权利只在该国范围内发生法律效力; 4、时间性,除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性不受保护期的限制外,其他权利都保护期。 综上所述,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是通用数表、历法、事实消息、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文件及相应的译文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一条 为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作者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