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 侵权责任法 》规定,个人之间形成 劳务关系 ,提供劳务的一方因劳务导致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 侵权责任 ,一方因劳务自身遭到损害的,按照双方各自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虽然,我国《 人身损害赔偿 解释》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需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重大过失或故意致人损害的,应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向雇员追偿。同时,若要求雇员 承担连带责任 ,可能反过来不利于受害人合法权益的维护。 所以,若确定雇主与雇员承担连带责任,则对那些缺乏责任感、没有法律观念的雇主而言,他们可能会想当然地以受害人可按照 连带责任 判决结果要求雇员承担责任,更可能会逃避执行。受雇司机从事雇佣活动发生 交通事故 ,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若遇到第三人侵害提供劳务一方时,则适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 法律客观: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