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暖气跑水没有买保险,但是出水口阀门坏了,能否向供暖公申请赔偿? |
释义 | 以实际损失为限。如果本身是存在过错的,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如果是暖气公司的过错造成的,可以要求供暖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没做任何暖气管道改造,没有换暖气片,应该不承担责任,由暖气运营商或物业进行赔偿。可能唯一需要考虑的是,有没有及时通报物业。如果家里漏水,及时通知物业了,那就没事了。同时如果换了暖气片,如果是暖气片漏水就和自己有关系。如果不是暖气漏水是原管道那就不是自己的责任了。管道是业主的,暖气中走的水是运营商或物业的,可以协商共同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一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暖气跑水没有买保险,但出水口阀门坏了,可以向供暖公申请赔偿吗? 以实际损失为限。如果本身是存在过错的,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如果是暖气公司的过错造成的,可以要求供暖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没做任何暖气管道改造,没有换暖气片,应该不承担责任,由暖气运营商或物业进行赔偿。可能唯一需要考虑的是,有没有及时通报物业。如果家里漏水,及时通知物业了,那就没事了。同时如果换了暖气片,如果是暖气片漏水就和自己有关系。如果不是暖气漏水是原管道那就不是自己的责任了。管道是业主的,暖气中走的水是运营商或物业的,可以协商共同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一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暖气跑水不买保险,出水口阀门坏了,可以向供暖公司申请赔偿吗? 在供暖坏了的情况下,也不能不交供暖费。如果业主家里的供暖设施或者是供暖设备坏了,导致供暖不足或者是跑水等带来损害的,可以先行缴纳供暖费用,再就供暖坏了带来的损失,想供暖公司主张赔偿。《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第四十四条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根据业主的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服务报酬由双方约定。 老师,如何写这个误工费,如何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 误工费申请条件是受害人因侵权行为受到伤害而就医治疗或休养期间,或合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使受害人或另一方当事人无法进行生产劳动和获得报酬的,侵权人应赔偿所产生的实际损失,包括受害人或另一方当事人因此而未获得的工资、奖金、津贴和其他补贴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你好,老板没有签合同买保险,怎么能赔偿呢? 没签劳动合同没买保险单位需要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每月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没有商业保险,只有强制保险,赔偿10万元,但没有钱赔偿 不赔偿保险的有以下处理方法:1、可以向保监会派出机构、保险行业协会、保险公司总公司等机构投诉;2、可申请仲裁和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该内容由 冯莹莹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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