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失业保险是如何赔偿的? |
释义 | 法律分析:失业保险需要按照以下流程进行赔偿: 1、用人单位需要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且在七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2、劳动者拿着单位出具的证明,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3、机构需要对劳动者的材料进行审查; 4、审查后,认为符合领取失业金条件的,准予发放失业金,向劳动者出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 5、劳动者拿着机构出具单证,去银行领取失业金。 一、失业保险领取条件如下: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二、申请失业保险需要携带的办理凭证为: 1、《户口簿》、《身份证》; 2、《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 3、《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4、《毕业证》、两张一寸照片。 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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