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判决书追缴赃款会执行吗 |
释义 | 应由刑事审判庭审判员移送执行,无需被害人提出申请强制执行。 一、法院是否可以立即强制执行 法院在受到申请执行书后,是可以立即采取执行强制措施的。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所谓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民事判决书、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支付令等。它们一经生效,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提出申请的权利人称申请人,被指名履行义务的人称被执行人。 二、法院判决生效后被告拒不赔偿怎么办? 法院判决生效后,被告拒不赔偿的,可以进行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作出判决后,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的,被告应当尽快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对原告进行相应的赔偿,被告拒绝赔偿的,原告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强制被告进行赔偿,执行员可以强制执行被告的财产。 三、诈骗罪退赃如何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判决被告人构成诈骗罪并处以刑罚后,被害人就自己被诈骗的款项可直接向法院书面申请,要求犯罪分子退赃。法院责令犯罪分子退赔的,如果犯罪分子不退赔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一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财产刑执行问题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财产刑由第一审人民法院负责裁判执行的机构执行。被执行的财产在异地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委托财产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代为执行。 第二条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在本院作出的刑事判决、裁定生效后,或者收到上级人民法院生效的刑事判决、裁定后,对有关财产刑执行的法律文书立案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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