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关于地方级公益林划定和管理的规定发布 |
释义 | 公益林是为满足生态、社会需求和可持续发展而提供公益性产品或服务的森林,由各级政府投入建设、保护和管理。公益林包括国家和地方两个层级,以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为主体功能。对于公益林的利用和工程建设,必须进行可行性研究和环境影响评价。 法律分析 1、公益林是指为维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持生态平衡,保护生物多样性等满足人类社会的生态、社会需求和可持续发展为主体功能,主要提供公益性、社会性产品或服务的森林、林木、林地。 2、其建设、保护和管理由各级人民政府投入为主。按事权等级划分为国家生态公益林和地方生态公益林(其中包括省级、市级和县级)。 3、公益林,是指以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为主体功能,依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划定,经批准公布并签有公益林保护协议的森林、林木以及宜林地,包括防护林、特种用途林。公益林分为国家级、省级和市县级公益林。 4、对公益林的利用以及公益林区进行的工程建设,必须在进行可行性研究时,同步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拓展延伸 地方级公益林保护政策的最新发布 最新发布的地方级公益林保护政策旨在加强对公益林资源的划定和管理,以实现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根据规定,地方级公益林的划定将依据生态功能、生物多样性和资源保护等因素进行评估,并采取科学合理的方式进行划定,确保公益林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同时,规定了地方级公益林的管理措施,包括加强巡护监管、建立健全保护机制、推动科学研究和宣传教育等方面。此次政策的发布将为地方级公益林的保护和管理提供指导,促进生态环境的改善和可持续发展。 结语 公益林作为为维护生态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等提供公益性服务的森林,其建设和管理由各级政府主导。最新发布的地方级公益林保护政策将进一步加强对公益林资源的划定和管理,以实现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政策规定了地方级公益林的划定标准和管理措施,包括评估生态功能、加强监管、建立保护机制等。此举将为地方级公益林的保护和管理提供指导,推动生态环境的改善和可持续发展。 法律依据 《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第七条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国家级公益林保护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和政策的宣传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林业主管部门应当组织设立国家级公益林标牌,标明国家级公益林的地点、四至范围、面积、权属、管护责任人,保护管理责任和要求、监管单位、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