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七一勋章”首次颁授,共产生了29名“七一勋章”提名人选。 2021年5月31日,29名“七一勋章”提名建议人选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5月31日至6月4日。他们理想信念坚定,对党忠诚;为中国革命、建设、改革,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打赢脱贫攻坚战,为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作出杰出贡献、建立卓越功勋;他们道德品行高尚、创造出宝贵精神财富;在全党全社会具有重大影响、受到高度赞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一条 民事主体享有荣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获得的荣誉称号应当记载而没有记载的,民事主体可以请求记载;获得的荣誉称号记载错误的,民事主体可以请求更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