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3、宗教信仰自由;
 4、社会文化权利和自由;
 5、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
 6、宪法规定的其他基本权利。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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