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目前银行对二套房认定是“认房又认贷”,即虽然贷款买的房产出售以后,家庭名下已没有任何住房,但因为其之前有贷款记录,再申请房贷也会被算做二套房首先购房使用商业贷款,再次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而且目前公积金贷款政策也比较严格,只要借款人有过房贷记录,不论房贷是否结清、房产是否出售,即便从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的,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也会被认做为二套房。因此,一套房卖掉了,但如果还有房贷等,再买房的也依然会认定为二套房。 法律依据: 《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 第一条 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