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实施范围 机关工作人员 工资 制度改革方案的实施范围,限于下列单位中2005年12月31日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 (一) 按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 (二) 经批准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 二、职级工资制的实施 列入上述范围的单位,除工勤人员外的公务员。 套改办法: 1、职务工资。 按现任职务执行相应的职务工资标准。 2、级别工资。 公务员的级别和级别档次按照现任职务、任职年限和套改年限重新确定。 现任职务,按干部管理权限任命的职务 任职年限,按正式任命的开始时间计算。 套改年限,按 工龄 、学历,减去扣除的年限确定。 法律客观: 《 劳动保险条例 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一般工龄系指工人职员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之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而言。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括本企业工龄在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