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身体标准: 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三总部规定的《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其中视力标准可适当放宽:接收补充到指挥岗位的本科毕业生,每眼裸视力4.7以上;或一眼裸视远视力在4.6以上,另一眼裸视远视力在4.5以上,矫正视力每一眼4.8以上;接收补充到技术岗位的本科毕业生,每一眼裸视力在4.5以上,或矫正视力每一眼4.7以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武装警察法》 第五条 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忠于职守,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履行职责。 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受法律保护。 第六条 对在执行任务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民武装警察,依照有关法律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协助人民武装警察执行任务有突出贡献的个人和组织,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七条 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实行衔级制度,衔级制度的具体内容由法律另行规定。 第八条 人民武装警察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现役军人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