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社区公共用房,开办收费幼儿园,而物业也没有公告业主。这样合理吗? |
释义 | 业主权益被物业侵害的,可以找当地房地产行政部门或房管局投诉。当地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或房管局应当在接受到投诉后,积极协商和处理,尽可能解决投诉的相关问题,为业主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物业使用人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权利义务由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有关规定。 物业使用人违反本条例和管理规约的规定,有关业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 您好!社区配套公办幼儿园需要缴纳物业管理费吗? 法律分析:小区里的幼儿园能收取物业管理费,各个地区标准是不同的,没有硬性规定。根据幼儿园的公益属性,参照幼儿园水、电、气、暖收费按民用的规定,制订小区配套幼儿园物业服务费按业主收取的标准。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销售前将临时管理规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物业买受人在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应当对遵守临时管理规约予以书面承诺。第二十四条 国家提倡建设单位按照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相分离的原则,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投标人少于3个或者住宅规模较小的,经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该内容由 何竹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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