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房产证加女方名字离婚财产怎么分 |
释义 | 婚前房产证加女方名字则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如何分割。产权证上加名字性质上属于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予,女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有协议从协议,没有协议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贡献等因素。 一、父母赠与子女房屋离婚时如何分 如果父母是婚前赠与的,则只要房产证没有登记夫妻双方的名字,就属于对一方子女的赠与,离婚时仍归一方所有;如果是婚后赠与的,则只要父母没有明确表示只赠与一方子女,则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如果婚前赠与登记了夫妻双方名字,则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如果婚后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只赠与一方怎,则该房产属于一方子女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割。 二、同居一方房产是否可以以同居方向分割 同居房产为共同共有,实际为一方出资购买的,分割时一般情况下应以房产证上记载的内容确定其权属性质。 同时还应综合考量当事人之间的特殊约定、当事人实际出资情况、尽量体现公平原则等例外情形,综合判断不动产的归属。 (1)恋爱时由一方出资购买,应视为对另一方的赠与,房产仍应该属于两人共有,原则上是各占50%进行分配。 (2)如果双方关于份额有特别约定或者达成一致协议的,比如有书面协议或产权登记时明确受赠方的份额,分割时应遵循意思自治原则,按双方约定执行。 (3)如果权利关系人提供足够证据证实不动产登记的权利状况与实际状况不相符时,贡献大小是考量不动产分配的重要因素; 而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主要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投资多少,即实际出资情况酌情按份分配,依法确认不动产物权的真正归属。 (4)双方没有协议约定的,考虑未出资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以及照顾一方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形,一般在10%到30%的范围内合理确定未出资方的份额。 三、婚前父母的房子结婚后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父母的房子结婚后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分以下情况: 一、如果是一方父母的房子,则如果房产证登记了夫妻双方的名字,离婚时就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如果登记了一方名字的,则视为对一方的赠与,离婚时归产权登记方所有。 二、如果是一方父母支付首付购买的按揭房产,则如果房产证登记了夫妻双方的名字,离婚时就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如果登记了一方名字的,则如果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的,房产就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如果婚后产权登记方用自己财产还贷的,离婚时房产就归产权登记方。 三、如果是双方父母出资购房的,则如果房产证登记了夫妻双方的名字,离婚时就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如果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则双方在离婚时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额按份共有。 四、如果婚前父母的房子,房产证仅登记父母名字的,结婚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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