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在家务农算不算失业 |
释义 | 不同国家对失业的定义存在差异,但务农被认为不属于失业,因为有劳动能力且愿意工作的人找不到适当的就业机会才算失业。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不存在失业问题。有劳动能力但不愿就业的人也不被称为失业者。 法律分析 务农是一种职业,不算失业。有劳动能力并愿意工作的人得不到适当的就业机会。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不存在失业问题。有劳动能力的人虽然没有职业,但自身也不想就业的人,不称为失业者。对失业的规定,在不同的国家往往有所不同。 拓展延伸 农村家庭务农是否等同于失业? 农村家庭务农与失业是否等同存在着不同的观点。一方面,一些人认为农村家庭务农并不等同于失业。他们认为务农是一种自给自足的生活方式,虽然没有正式的就业机会,但农村家庭能够通过务农维持生计,满足基本的生活需求。此外,务农也能够传承农耕文化,保持农村地区的农业生产,对于农村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另一方面,也有人认为农村家庭务农可以被视为一种失业状态。他们认为,由于农村就业机会相对有限,务农往往无法提供稳定的收入和良好的职业发展机会。农村劳动力的流失和农村空心化现象也进一步加剧了这种失业状态。此外,务农也可能导致农村贫困问题的存在,需要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支持。 综上所述,农村家庭务农与失业是否等同存在争议。无论如何,应当重视农村就业问题,为农村家庭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改善他们的生活状况,促进农村的可持续发展。 结语 农村家庭务农与失业是否等同存在争议。一方认为务农是自给自足的生活方式,对农村社会稳定发展有益;另一方则认为务农无法提供稳定收入和职业发展机会,可能导致贫困问题。无论如何,应重视农村就业问题,提供更多机会,改善生活状况,促进可持续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 第十六条 乡镇企业停业、终止,已经建立社会保险制度的,按照有关规定安排职工;依法订立劳动合同的,按照合同的约定办理。原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工有权返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从事生产,或者由职工自谋职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八条 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一节 集体合同 第五十二条 【专项集体合同】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可以订立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工资调整机制等专项集体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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